#房產點讀 | 囤房大戶 | 房屋租賃 (2021-E0066)

財政部宣布,即日起啟動「個人間房屋租賃所得專案查核計畫」,針對持有10戶以上非自住住宅的囤房大戶,進行專案稽查,共計1734人,是財政部首度就房屋租賃的大查稅。財政部強調,房東出租房屋,卻有未如實申報補報補繳免罰,否則將處最高罰款3倍所漏稅額,可以回溯查5至7年;租屋市場中,一般自然人租客鮮少申報租賃支出,也樂得房東隱匿收租而未提出租賃所得,當然這也關係到租金計算;提醒房東:租賃所得之計算,以全年收取之租金收入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,倘未能逐項列舉者,可適用財政部頒定之費用標準,按全年租賃收入之43%扣除必要費用,也就是租金收入57%才計入綜合所得稅

---------  

[參考看看] 財政部首度房屋租賃「大查稅」

*** 本文僅為個人觀點及資訊分享,請謹慎評估 ***

arrow
arrow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問療吧台 的頭像
    問療吧台

    問療吧台

    問療吧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